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燃料核算治理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燃料核算治理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负责燃料验收单据的汇总及审核工作。 2.1.2 负责燃料的计质、计量监视、亏吨、亏卡索赔工作。 2.1.3 负责燃料核算治理工作。 2.1.4 负责燃料合同的整理与保存工作。 2.1.5 对与燃料有关的各种用度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核、验收、并配合财务进行结算。 2.1.6 建立健全燃料核算台账。 2.1.7 搜集并整理公司所用燃料的基础资料,并负责保管。 2.1.8 对燃料经营状况及各种状术经济指标标进行分析总结。 2.1.9 负责提供经济活动分析会所需要的资料。 2.1.10 配合统计计算出各种报表所需的数据。 2.2 工作关系 2.2.1 在燃料主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业务上接受公司职能部分的指导。 2.2.3 搞好部分内部及公司各部分有关岗位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道。 2.3.3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衣冠整洁。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遵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把握产业企业物资供给治理的基础知识。 3.2.2 把握中国人民银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票汇结算办法》等各种规定和核算的一般知识。 3.2.3 把握燃料的品种、质量,价格和储运要求。 3.2.4 把握单位的换算及计算方法。 3.2.5 把握统计学、会计学基本知识。 3.2.6 把握计算机知识。 3.3 政策法规 3.3.1 熟知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产业技术治理法规》及《燃运行规程》中与专业有关的条文规定。 3.3.2 了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消防规程中与本专业有关条文的规定。 3.4 技能要求 3.4.1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治理。 3.4.2 能够按要求审核单价、运杂用度、品名、数目和质量等,办理付款、冲账手续。 3.4.3 能正确使用珠算、计算器进行计算、换算。 3.4.4 能够正确填报各类燃料合同执行报表。 3.4.5 能正确编制合同汇总表,编写订货合同。 3.4.6 能系统、正确提供编制下年度燃料计划所需要的资料。 3.4.7 能系统地收集和整理燃料的数目、质量、价格等资料。 3.4.8 能够提出清理在途资金和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公道意见。 3.4.9 能够公道编制资金计划、月用款计划。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计划统计专业和经济治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经济系列中级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